《经济参考报》记者从国家税务总局获悉,2018年4月1日进入环境保护税首个征期。当天上午,巴斯夫新材料有限公司财务人员从上海浦东新区税务局工作人员手中,接过上海市开出的首张环境保护税税票,这是我国环境保护税首个征期开出的首张税票。
巴斯夫新材料有限公司财务人员告诉记者:“公司主要研发和生产用于汽车、建筑、高铁等行业的新材料,环境保护费改税后企业因污染物排放量低于国家标准,享受到了税收优惠。应交9400多元,减免近600元,实际缴纳的环境保护税税款是8800多元。税收优惠政策进一步增强了我们优化生产工艺,减少污染物排放,提高环保处理设施运行效率的动力。”
中央财经大学教授樊勇说,实施环境保护费改税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对促进我国生态文明建设,推动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也承载着人民群众对“天更蓝、山更绿、水更清”的美好期待。环境保护税的征收,不以增加财政收入为目的,其生态意义远大于税收意义。
据了解,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确保税制平稳转换,国家税务总局会同财政、环保部门为首个征期做了大量的准备工作。各地税务部门核心征管系统、网报系统均已部署上线,识别、认定并采集了24万多户环境保护税纳税人的基础信息,联合环保部门组织培训4600余次,采取多种方式辅导纳税人申报缴税。
国家税务总局财产和行为税司司长蔡自力介绍,为充分保障环境保护税首个征期纳税申报平稳有序,各地办税服务厅广泛增设了环境保护税申报专窗、绿色通道,确保有序受理纳税人的申报。同时,税务部门与环保部门联合开展现场咨询、12366热线咨询,多渠道为纳税人开展纳税辅导。除前往办税服务厅办理环境保护税申报缴纳外,纳税人也可以在网上办理环境保护税申报业务,充分享受“互联网+税务”的便利。